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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9日,我院接到《河南省卫生厅关于调整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关系的通知》(豫卫医〔2011〕年157号),文件要求我院在对新野县人民医院进行对口支援的基础上,新增了淅川县人民医院作为我院的对口支援单位。我院领导历来高度重视“城乡医院对口支援工作”,接到文件后,立即按照文件精神组织精干力量,由院领导带队到淅川县人民医院进行沟通协调,做好对接工作,确保对受援医院的受援科室开展门诊、手术、教学查房、授课等多种形式的支援活动,服务基层群众,切实提升受援医院的医疗水平,增强受援医院自我提高、自我发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