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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医院“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专题培训会场
李天慧副院长主持培训会,首先,与会人员集中宣读学习了《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妇联、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开展“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和《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公安厅、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妇联、省计划生育协会关于对全省出生人口性别比重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联合督查的通知》等相关文件。
李天慧副院长在会上就当前我院“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她指出1、加强领导,制定措施,明确责任。医院领导班子对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高度重视,在院办公会上提出专门议题讨论,要求做到三到位:即思想认识到位、科主任重视到位、组织保障到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院长为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具体抓,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其次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全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和相关职能科室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责任到科,落实到人;三是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学习上级相关文件、通知,讨论治理举措,并要求把会议精神带到一线人员,以强化意识,明确职责。
2、完善各种服务管理制度。医院建立和完善了相关出生人口性别比管理制度,并针对性地发放临床相关科室,以制度促管理。
3、抓好临床一线管理工作。在登记中做到“四清”,即使用设备清、从业人员清、药品进销账目清、执业证件清。对终止妊娠类药物实行专管制度,在临床计生相关部门的醒目位置悬挂“严禁开展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法终止妊娠”、“严禁出售人工终止妊娠药物”警示牌。对无计划生育部门终止妊娠申请审批证明的孕妇要求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的,予以拒绝,并及时将情况报其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或区计生局等。
4、严格责任追究管理制度。擅自对孕妇实施终止妊娠手术的,追究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经确认为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依法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按相关规定实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李院长最后指出,虽然我院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此项工作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任重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继续贯彻落实省市区文件精神要求,认真做好人口出生实名登记管理工作,积极探索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理力度,确保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常抓不懈,为南阳市经济协调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人口环境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