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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南阳市卫生局转发了《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公布河南省首批准予开展肿瘤放射治疗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豫卫医[2012]262号)文件,认定南阳市第一人民医院为河南省首批准予开展肿瘤放射治疗医疗机构,并进行了公示。
据悉,2012年河南省卫生厅为进一步加强省肿瘤放射治疗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建设,决定在全省开展肿瘤放射治疗技术准入工作。根据省卫生厅印发的《河南省肿瘤放射治疗管理规范(试行)》 (豫卫医[2012]137号)和《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对肿瘤放疗治疗实行准入管理的通知》《豫卫医[2012]138号)文件要求,南阳市卫生局对我院申请开展的肿瘤放射治疗技术进行了初审,并通过。2012年11月9日,河南省卫生厅组织专家对我院申报的肿瘤放射治疗项目进行了现场复审,最终认定我院为河南省首批准予开展肿瘤放射治疗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