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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发改委、省卫生厅豫卫办【2011】22号《关于印发河南省新农合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及市发改委、市卫生局【2011】102号、宛卫【2011】273号等相关文件通知精神,我院自10月1日起已全面启动新农合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
工作中,医院高度重视,制定了《关于开展新农合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贺利民院长、张建设书记为组长的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临床路径质量管理组、价格测算组、费用控制组、专家指导组五个小组,每个小组由一名院领导担任。各小组按照工作职责积极开展工作,每月定期向医院领导小组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做到了按病种付费工作动态、科学、适时管理。